红柳法学大讲堂

中国政法大学王灿发教授做客红柳法学大讲堂

发布时间:2017-07-04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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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3日,应法学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灿发先生做客红柳法学大讲堂,并作了“环境法对传统法学理论的挑战和影响”的主题报告,报告会由吕志祥院长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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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教授首先介绍了环境法与环境法学的发展历程,指出环境法发展历史相对较短,但却是一门正在迅速发展的学科。自1979年立法以来,环境法是我国发展最快的法律部门,已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保护法”等八个子法。接下来,王教授用“法律是否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是否有的法律不具有阶级性?”“不可控制之物是否可以是权利义务的主体?”等多个引人深思的问题讲述了环境法对传统法学理论和民法理论的挑战和影响,以及环境法对诉讼法理论和国际法理论的影响和贡献。随后,王教授指出,传统法学是以私权保护为出发点的法学理论,是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之上的,而人类文明的进步使有识之士认识到了天地人之间和谐共处的必要性;法律应该不仅考虑到当代人,更要以保护世世代代的人为主旨。环境法就是这样的法,是人民需要的法。最后,王教授指出,环境法作为新兴学科有许多理论需要研究探讨,同时也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和教学科研人才;所以,同学们要好好学习,为日后的环境保护及环境法治建设做贡献。

王灿发,中国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商务部多哈发展议程贸易与环境议题谈判专家咨询组顾问。王灿发教授参加了近15年来中国大多数环境法律、法规的起草,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的殊荣,曾被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文化部、国家环保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