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1日,应法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王云霞教授做客红柳法学大讲堂,并作了“以法律保护文化遗产——以西北地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为例”的主题报告,报告会由吕志祥院长主持,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大二、大三学生及17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王云霞教授讲座
王教授指出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民族历史上创造并传承至今的文化瑰宝,包括有形的古建筑、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历史文献、历代工艺美术品等文物,也包括无形的艺术、民俗、传统知识和实践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随着人类社会对于文化遗产价值认识的逐步加深,以及围绕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过程中出现的利害关系的复杂化,各国纷纷以法律手段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活动进行专门规制。接着王教授介绍到西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域,也是民族交融的样本,孕育着无数璀璨文明的民族文化。王教授强调以法律的手段保护民族文化遗产是我们当下所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西北地区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的重要保障。本次报告会充分结合了西北地区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主要围绕为什么要用法律保护文化遗产以及如何保护文化遗产等问题展开讨论,并深切的鼓励同学们要刻苦学习,立志为保护我们的民族文化遗产做出贡献。
吕志祥院长和王云霞教授交谈
随后,王教授与同学们展开亲切的交流互动,耐心地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和困惑,并鼓励同学们认真学习,积极投身于我国文化遗传的传承与保护之中来。最后,法学院副教授穆永强老师对本次主题报告进行了总结性讲话,穆永强副教授指出,民族文化遗产承载着一个民族灵魂,代表着一个民族的本与源,也是世界文化遗产的瑰宝,运用法律手段保护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我们法律人首当其冲的神圣职责之一。穆永强副教授殷切地寄语同学们,要刻苦钻研,踏踏实实做学问,致力于成为有文化底蕴、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当代卓越的法律人才。讲座结束后,法学院吕志祥院长和王云霞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谈,吕院长对王云霞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代表学院向王云霞教授赠送了东方密语的艺术之作——《丝绸之路》一书。吕志祥院长向参加讲座的同学们表达了深切的关心和殷切的希望,吕院长谈到,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不仅是我们每个国人应有的责任,更是我们每个法律人应当追求的价值目标之一,同学们要心怀法科学子的青春法治理想,勤于思考,认真做事,努力成为社会、国家、民族所需要的人。
吕志祥院长代表学院向王云霞教授赠送《丝绸之路》一书
王云霞教授简介:王云霞,女,1962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化遗产法研究所所长、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文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行政学会文物执法委员会副主任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外国法制史、比较法律文化、文化遗产法。出版《东方法律改革比较研究》、《普通法的诉讼形式》、《文化遗产法学:框架与使命》、《文化遗产法教程》等专著、教材、译著十余部,发表“印度社会的法律改革”、“《法国民法典》的时代精神探析”、“论文化遗产权”、“从纳粹掠夺艺术品的返还看日掠文物返还可行性”等论文40余篇,为中国法学界研究外国法制史、比较法律文化、文化遗产法以及对我国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做出了卓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