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成立于2014年,设主任1名,是依托法学院组建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

   2.负责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及培养。

   3.向学校及学院建议聘任法律硕士实务导师,并负责实务导师的日常管理、服务保障。

   4.负责与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单位及各实习基地的日常工作对接。

   5.负责其他与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有关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