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应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邀请,山西财经大学社会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会长孙淑云教授莅临第三十八期红柳法学大讲堂做主题为《医疗保障法》之立法定位及体系建构的逻辑理路讲座。法学院部分教师、硕士研究生到场聆听,法学院副院长白小平教授主持。
孙淑云教授从基本概念、法律关系出发,针对《医疗保障法》的立法定位问题进行了法源上和历史上的考察,认为医疗保障法于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独立“子体系”地位,又要在我国医疗保障法制体系的历史变迁与现实交汇点上,确定《医疗保障法》的“基本法”地位,并立足于现行医疗保障法制的结构和功能性缺陷,明确“医疗保障法通则”的功能定位。在明晰《医疗保障法》的立法定位后,孙淑云教授认为建构《医疗保障法》的体系要以国民医疗保障权为核心,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以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关系为内在逻辑展开制度与规范体系。
讲座紧扣国家医保改革和医保立法的前沿问题,非常精彩,信息量大,参会人员获益匪浅。既有我国医疗保障立法历史梳理和面临的立法困难,也有医疗保险运行的现状和难解问题,也有如何科学立法破解难题的思路观点,同时也传递了研究人员如何开展科学研究的思辨。白小平教授代表学院对孙淑云教授的讲授表示感谢。
孙淑云,山西省永济市人,民盟盟员,山西财经大学社会法研究中心主任,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社会法学,学术主攻医疗保障法学。兼任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法学会社会法研究会会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人才、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三晋英才(拔尖骨干人才)等。自2002年入职高校以来,主持医疗保障法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其中重点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2项;出版学术专著、合著6部,累计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 ,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多篇。研究报告被国家社科《成果要报》刊载,中央领导批示,国家社科规划办通报表扬。
拟稿:宋吉元 审稿:白小平 审核: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