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下午,应法学院邀请,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飞天学者郭武博士做客红柳法学大讲堂,并作了“气候变化的科学与法律问题”的主题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吕志祥院长主持。
首先,郭武教授分别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视角对气候变化进行了阐释,并从气候变化所引发的政治、军事、经济、文明消亡与冲突、生态安全、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变化,较为细致的描述了气候变化所带来的综合效应。而且,郭教授对气候变化是变暖还是变冷、气候变化是人类行为还是自然力改变的结果、以及气候谈判的本质是否为生态殖民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接着,郭教授结合11月7日在摩洛哥南部城市马拉喀什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2次缔约方大会,就如何“落实行动”、如何制定规则以使《巴黎协定》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了大胆的设计和畅想。
随后,郭教授与同学们进行了热情的交流互动,认真解答了在座学子们的疑问。并告诉同学们在当前环境变量不可控的前提之下只能通过由减缓模式向适应模式的转变来应对气候变化,法律理念与制度的设立也应伴随这一应对模式做出相应改变,由以前的压制型法律向自主型再向适应型法律进行变革。
报告会引起同学们的热烈反响,不仅使莘莘学子对气候变化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并激发了大家对法律科学的学术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