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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师生应邀参加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发布时间:2018-10-22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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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日上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2018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长沙开幕。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谢勇、湖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康为民、湖南师范大学副校长周俊武等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秦天宝主持。我校法学院吕志祥教授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孙美迪、陈如应邀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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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会议的师生合影

 

吕志祥和孙美迪分别做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路径”和“西北欠发达地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专题发言。吕志祥教授认为,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长江沿线绿色生态廊道,事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是落实中央决策和战略部署的根本要求。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路径的实现,需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立法、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司法审判专门管辖制度以及强化环保督察,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孙美迪认为,长期以来,我国西北欠发达地区处在社会经济发展落后、生态环境脆弱且破坏严重的境况下,面临着加速经济发展与加强环境治理保护的双重难题。地方政府与企业重发展、轻环保,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应当结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与试点地方的实践经验,建立健全我国西北欠发达地区生态环境污染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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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志祥教授进行主题发言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湖南师范大学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主题为“新时代环境法的新发展——流域(区域)环境法治的理论与实践”。20日至21日,与会专家就“流域(区域)环境法基础理论”、“流域(区域)环境法基本制度”、“国际法与比较法中的流域(区域)环境问题”、“流域(区域)环境纠纷解决”、“其他环境法理论与实务”等五个分议题展开了热烈地讨论。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司法部门、环保组织的350多名环境资源法学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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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美迪进行主题发言


我校法学院师生参加本次环境资源法学年度盛会,促进了依托我校建设的甘肃省社科重大研究基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和我校法学院在环境资源法学领域的学术交流,深化了全国各地环境资源法学的专家和学者对甘肃省以和我校的认识。(通讯员:贾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