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下午,应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邀请,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副庭长周雷、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雷晓媛、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高级法官助理贠红娟、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吕志祥、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院教授常丽霞,参加“甘肃省环境司法专门化与法律人才培养研讨会”。研讨会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张艳主持,法学院白小平副院长、原新利副教授、潘志伟副教授、袁峥嵘副教授、欧俊博士和全体环境法方向研究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首先,周雷法官详尽地介绍了甘肃省“1+2+19”模式的环境司法模式,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认可的环境司法模式;甘肃省环境司法以“甘因地制宜”为核心,通过人才培养、人才输送为契机,推进甘肃省环境司法专门化的优化升级。其次,雷晓媛检察官从甘肃省检察院第八分部的职能开始进行介绍,通过公益诉讼“4+2”的法定模式,结合兰州、张掖、庆阳等地区的环境司法案例,引导大家进行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深度思考。最后,贠红娟法官助理根据近期甘肃环境司法的大数据,归纳出甘肃环境司法案件主要集中于非法开采款产资源、自然资源侵权等方面,并且存在审判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常丽霞教授与三位发言人就环境司法专门化、环境司法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沟通与交流;原新利副教授也表示出共同构建环境法律人才培养的期许。随后,王晓东同学、蔺阳飏同学就“异地补植”、惩罚性赔偿等内容进行交流。
本次研讨会,是一场环境法学理论与环境法律实务的碰撞与交流。三位发言人毫不吝啬地给大家传授实务经验,与各位老师、同学形成了良好的互动。白小平教授代表法学院全体师生感谢周雷法官、雷晓媛检察官、贠红娟法官助理的到来,研讨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