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琦,女,山西芮城人,副教授,法学硕士,现为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硕士生导师,法学院教学实验中心主任,甘肃豪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兰州仲裁委仲裁员,兰州市立法专家库专家、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长期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讲商法、经济法、法律诊所、法律谈判、证据法等课程,研究涉及经济法、民商法等学科领域。
已在国家权威刊物、核心刊物、国家级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已出版《法律制度与法律文化》、《地方政府环境责任研究》学术论著、主编教材《经济法通论》、《经济法基础》;主持完成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医患关系及其相关法律制度》、《地方政府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构建研究》两项、甘肃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甘肃省循环经济立法内容选择研究》一项,参与完成全国社科规划项目《循环经济基本法律制度——基于我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思考》。《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中的难点分析与因应之策——基于甘肃省循环经济国家级示范区建设的考察》、甘肃省人大项目:《一带一路下的甘肃省立法研究》。
先后荣获兰州理工大学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本科生导师、就业工作突出贡献奖、甘肃省法学优秀论文“二等奖”等荣誉、法学院教学优秀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