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志伟,汉族,湖北黄陂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副教授,兼职律师,甘肃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环境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讲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研究方向主要为区域环境法。
主要科研成果
主要著作:
1.主编著作《环境友好型社会:法律与思辩》
2.主编著作《再生水回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以西北地区为例》
3.参与出版《经济法通论》、《环境法》、《西北生态脆弱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实证研究》等学术著作。
论文成果:
现已在《环境保护》、《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生态经济》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1.谁来守卫古茶树?,环境保护,2011.5,No.10,35~36,CSSCI来源期刊
2.浅谈普洱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基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视角,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3.10,Vol.34,No.5,111~114,北大核心期刊。
3.西北地区重金属污染法律防治的困境与出路,生态经济,2015.10,Vol.31,No.298,142~145,北大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
4.主持、参与《甘肃生态安全屏障区公众参与研究》、《西北再生水回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等各级各类课题10余项,其中省部级及以上课题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