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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发展党员答辩制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05-14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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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发展党员答辩制办法

(试行)

   为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质量,建立健全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发展党员答辩制的重要意义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以党的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答辩,能有效促使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加强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掌握;能够从组织程序上,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入党仪式的严肃性,切实把牢发展党员的“入口关”;能够切实提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意识,达到提高党员队伍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的目的。实行发展党员答辩制,既能考验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又能促使现有党员加强党的知识的学习,是对全体党员开展党性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 

二、发展党员答辩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发展党员实行答辩的总体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落实科学发展党员观,紧紧围绕提高党员意识、保持党员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答辩方式,落实答辩责任,确保答辩效果,达到教育目的。 

(二)发展党员实行答辩要达到的主要目标 

1、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党的观念,增强党员意识、服务意识和执政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组织保持一致。 

2、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生活、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成为自觉学习的模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扎扎实实工作的模范,严守党的纪律的模范,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 

(三)发展党员答辩要坚持的工作原则

 1、教育为主原则。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进行党的知识答辩,是为了检验新党员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掌握情况,促使新党员、老党员加强学习。 

2、实事求是原则。组织开展答辩时,要注意考虑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职业、文化水平等因素,因人设题,不搞统一标准,防止形式主义和过于严厉。对答辩人的回答和答辩中的表现不求全责备,要注意综合其在日常工作中的现实表现,加以科学判断。

3、提前告知原则。答辩的目的在于促使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更加积极认真地学习党的知识,不断增强其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因此,要将答辩工作要求提前告知答辩对象,以便于其作好答辩准备。 

4、双向教育原则。要以答辩为平台,既开展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也注意引导和教育老党员,在党内营造一种民主团结、敬业奉献、诚信友爱的政治氛围。 

三、发展党员答辩的内容、答辩工作的组织和答辩程序

 (一)答辩内容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包括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同时也可以加入现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等内容。 

 (二)答辩工作的组织

      1、答辩人。答辩人为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

      2、答辩小组。基层党支部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支委、党内外群众代表为主要组成人员的答辩小组,负责主持和组织开展答辩。 

3、答辩前的教育辅导。党支部、党小组、入党介绍人,要严格按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负责、细致地做好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日常教育和考察等工作。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使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在答辩前,全面熟悉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纲领。

4、答辩形式。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上进行答辩。大会要通知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同时要报告学院党总支。

(三)答辩程序

       1、提前告知。在答辩前2周,党支部要通知答辩者做好答辩准备。

     2、召开支部大会答辩。支部答辩大会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副书记主持。在全体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和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讨论表决之前,开展答辩工作。 

3、讨论票决。答辩结束后,按照发展党员票决制办法进行票决。对于不能正确回答部分问题、对党的基本知识不掌握、回答问题出现政治错误的预备党员,要坚持原则,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严格禁止形式主义的答辩。同时,又要注意既不能简单地以答辩取人,不能简单地以答辩时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一时的表现,作为其是否达到党员标准、是否能够入党和转正的唯一评价依据。

 四、加强组织领导

     支部要把推行发展党员答辩制作为发展党员工作一项重要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支部不组织答辩的不予审批。在实行发展党员答辩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报告。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法学院发展对象答辩表

 

    党总支             党支部          年   月  日 

发展对象姓名

 

所在班级

 

申请入党时间

 

 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答辩组组长(支部书记)签名:

        二〇   年  月  日 

   

 

 

 

党总支盖章

二〇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