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法学院师​生参加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发布时间:2019-10-29 14:18:08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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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27日,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暨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海口召开。本次年会由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南大学共同主办,海南大学法学院及海南大学生态文明法研究中心(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南方基地)共同承办。有来自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海南省林业局等部门及北京大学、武汉大学、清华大学、海南大学、兰州理工大学等100多家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近300位专家学者参会。

本次年会以“新时代环境资源法新发展自然保护地法律问题的研究”为主题,围绕自然保护地基础理论研究自然保护地基本制度研究自然保护地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自然保护地相关司法问题研究等四个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与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蔡守秋教授、国家林草局自然保护地司严承高副司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王旭光庭长等领导专家做了主题发言。其中,吕忠梅教授题为《自然保护地立法基本问题》的演讲,对自然保护地立法的需求问题、定位问题和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剖析,特别强调在当今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迅速推进的过程中,环境法学者的历史使命是在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为中国自然保护地的立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法学院师生有三篇论文入选本次年会论文集,分别是吕志祥、张强的《我国国家公园体制的革新与耦合》、孙美迪的《祁连山国家公园治理模式探索——基于澳大利亚Booderee国家公园共管模式的思考》和蔺阳飏的《对我国建设国家海洋公园的思考》。其中,吕志祥、张强的论文以其新颖的学术论点和独特的视角,被特邀为年会发言交流论文。法学院毛清芳、梁艳受邀参会交流。通过交流学习,我们及时了解了环境资源法的新发展动向和学术前沿课题,进一步明确了学习研究的方向,拓宽了研究的视野。(通讯员: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