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明德堂读书会第十一期于2016年12月30日在图书馆T104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读书会主题是通过研读邓正来教授的《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运用审辨式思维探究中国法学的未来。
穆老师对《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中的基本内容做了简单介绍。作者对四个法学研究范式的基本理论模式进行了分析、反思和批判。这四个基本理论模式包括:一是以张文显代表的权利本位论;二是法条主义的理论模式;三是梁治平的法律文化论;四是朱苏力的法治本土资源论。阅读《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应思考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如何认识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第二,如何看待和处理中西法律文化的同与异;第三,如何看待作者所提出的“主体性中国”的观点。对此三个问题的思考有利于对《中国法学向何处去》核心观点的理解。
同学们经过研讨一致认为,法学流派的形成与争鸣有利于法学学术研究的深入。法学具有建构性,不只具有适应性。从西学东渐开始,中国法学的发展受到了现代化范式的支配。现代化范式支配导致的后果是,中国法学界提供的中国法律的理想图景不是基于中国问题。我们应认真学习中国五千年积累的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不断阅读经典作品,吸取传统文化精髓,树立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发展基于中国文化主体性的中国法学,魏敦友教授提出的“新道统论法学”就是对邓正来教授“建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命题的积极回应和可贵尝试。
学术需要薪火相传。法律人应认真学习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不断的阅读经典作品,吸取传统文化的精髓,重新找回中国人的文化认同,树立文化自信,确立中国法学的主体性。通过参与一学期的明德堂读书会,我们对法学院老师的严谨治学态度感到钦佩,同时也更坚定了我们求学问道、为法治中国而努力奋斗的志向。相信通过法学界同人的共同努力,定会使中国法学枝繁叶茂,形成能够引领中国法治建设的法律思想、法理根基,最终形成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完成时代赋予我们法律人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