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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会

发布时间:2018-09-30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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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下午法学院举办了2018年国家奖学金答辩会,吕志祥院长出席并担任答辩主任委员。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甘财教[2018]60号)的精神以及《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由研究生工作主管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真遵循《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了学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2018年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下达给我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人,16、17级研究生共同进行评选,评选比例为2.3%。在组织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过程中,按照个人申报、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核算成绩、研究生专干复核成绩、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评审,决定推荐16级硕士研究生成小江同学为2018年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