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导师

穆永强 副教授

发布时间:2018-05-12 00:00:00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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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永强,男,吉林松原人,现为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1996年毕业于吉林省前郭五中,2000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历史学基地班,取得历史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得兰州大学中国古代史硕士学位。2013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法律史学)博士学位。2005年8-12月为美国东德克萨斯州浸会大学(ETBU)访问学者,进修美国文化遗产法。2013年被录取为国家留学基金委“西部项目”访问学者,从事文化遗产法学、法律史学、知识产权法学、民族法学及法学教育研究。现为中国法律史学会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会员、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理事。

从事法律史学及知识产权法学教学工作,为本科生主讲《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双语)、《法律英语》、《法学方法论》、《知识产权管理》等理论课,为本科生主讲《社会调查方法与实践》、《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学术研究训练》、《学年论文》、《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等实践课程,为本科生开设“文物返还法律问题研究与案例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等科研创新训练课程,为研究生主讲《中国法制史专题》、《外国法制史专题》等课程,主讲《西方法律文明史》全校公选课,为留学生主讲《中国概况》等课程。

长期从事文化遗产法基础理论及文物返还法律问题研究,主持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我国流失文物返还的多元化机制研究(16XFX024)”,主持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文物返还国际规则的形成与演进:以国际公约为中心”(15YJCZH121),主持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文物返还国际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研究”(14YB049)各1项,已在《兰州商学院学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译文30余篇,已出版《文化财产返还国际争议中善意购买人法律地位问题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2014)专著1部,合著《法律专业英语》(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1)教材1部。主持完成甘肃省社科联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项目“西部地区法治化进程中回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关系研究”1项,该项目发表的论文被《中国民族报》“理论周刊”论点摘编。主持完成“中西法律文化起源比较研究”、“解缙与明初君主关系研究”校基金课题2项。译文《论法律文化概念的运用》(作者大卫·奈尔肯)被收入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学术丛书《多元的法律文化》(法律出版社,2007)。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坚持“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观点,多次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调查,先后调查了兰州鼓子、通渭小曲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先后调查了敦煌莫高窟、兰州西固河口村、榆中青城古镇,四川汶川阿尔村、上海朱家角古镇等物质文化遗产,完成相关调研报告。

长期从事法学教育研究,高度关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理论与实践,主持完成“西方法律思想史双语教学理论与实践”、“理工科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理论与实务研究”、“理工院校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与实施路径研究”等教学研究课题三项,发表了“西方法律思想史双语教学模式初探”、“知识经济背景下大学通识教育的使命”、“基于本科生导师制的法学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等教研论文。积极探索教学改革,积极开展《中国法制史》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实践、《知识产权管理》课程“项目式教学”改革实践、《西方法律思想史》课程双语教学实践,多次参加法学实践教学及法律诊所教师培训,2016年10月-11月参加第36期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骨干教师研修班。

担任法学双学位班主任、本科生及硕士生导师,高度重视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培养。作为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获得兰州理工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8项、获得兰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2项:《兰州鼓子活态传承与立体传播计划》(2014)、《甘肃省传统村落生态补偿机制实证研究》(2017)。

作为本科生导师,创建“爱与智慧之快乐学园”,引导学生从大一开始开展探究式学习,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着力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指导学生完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视角下兰州鼓子保护与传承调查报告》获得甘肃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该作品受邀参加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烟台大学法学院2015年10月联合发起主办的“互联网+时代的法科生创新创业——第一届全国法学本科生学术论坛”,获得此次论坛学术论文优秀奖。多次参加“中国法律史学会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学术年会、“中国博物馆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中法文化遗产法学术年会”,应定西市文广局邀请主讲“结构性思维及其应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兰州鼓子保护现状调查”,为法学院研究生入学教育系列主讲“法学研究生的七项修炼”。应邀请面向全校学生主讲“文化遗产日”讲座“正义的实现:敦煌文物回归的法律思考”,应“法律爱好者协会”邀请主讲“法律文化比较视野中的中西法治”、“中国梦的法治解读”。2018年4月,为“全省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培训班”授课,主讲“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建设”、“敦煌莫高窟保护与生态建设”。创建并主持法学院研究生“明德堂读书会”,至今已成功举办15期。

荣获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17)、兰州理工大学 “优秀共产党员”(2012,2017)、优秀班主任(2014)、年度教学优秀(2016),法学院“优秀本科生导师”、年度科研优秀,“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2008)等荣誉或奖励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