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暨2024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湖南省湘潭市召开,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法学会等机关单位,以及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湘潭大学和兰州理工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共400余人参加会议。兰州理工大学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吕志祥及硕士研究生董立婷等应邀与会。
会议开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于会文,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潘碧灵等领导致辞。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秦天宝教授主持。
本次会议举办规格高,参会人员范围广,讨论深入细致,与会专家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入研讨,为顺利出台一部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法典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研讨会设有2场主题报告,并有6个分会场,共12场专题研讨会。吕志祥教授在“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责任编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分议题单元做了题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入典的合理性及规范化建构》的报告。吕志祥教授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入典的合理性依据、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规范化建构之必要性、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规范化建构之路径等三个方面分析了生态环境法典中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总体框架安排及建构路径。吕志祥认为,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作为环境专门责任,体现着环境责任不同于其他责任的特征,当前立法层面对于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规定较为分散,司法实践中应用也不尽一致,有必要借助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契机,对生态环境修复责任进行专章规定和规范化建构,为美丽中国建设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好保障。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师生参加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法学院环境法学科建设及“甘肃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研究中心”科研平台建设都有重要促进作用。
(撰写:祝洪朝,核稿:吕志祥,审稿:孔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