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第五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论坛”在河南省郑州市举办。本届论坛由河南省法学会、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主办。来自黄河流域9省(区)社科院、法学会、高等院校、水利系统、政法机关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代表150余人参加了论坛。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吕志祥教授参加论坛,并当选河南省法学会黄河流域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
在主旨报告环节,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徐祥民,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李庚香,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原局长连煜,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曹守晔,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陈晓景分别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几个问题”“黄河国家战略与新时代黄河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五周年”“黄河法治的研究进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法律制度体系研究”为题作了精彩的主旨报告。
分论坛阶段,共有28位专家学者和实务界代表围绕会议主题和分论坛议题从不同角度作了报告。兰州理工大学吕志祥教授介绍了自己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黄河流域绿色发展的法治协调机制研究》及取得的系列成果。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张滋才就《党政同责视域下黄河国家战略生态法治保障分析》做了报告。张滋才认为,党政同责是黄河国家战略生态法治保障的重要机制,梳理黄河国家战略生态法治保障党政同责的规范样态和实践走向,有利于找到黄河国家战略生态法治保障党政同责实践中的不足及完善进路。要加强党政同责理念的融入,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无缝衔接”,以健全黄河国家战略生态法治保障的党政同责规范,有效重塑黄河国家战略生态法治的实施体系。
论坛召开前,召开了河南省法学会黄河流域法治研究会成立大会,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原局长连煜当选为会长,兰州理工大学法学会吕志祥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
(撰稿:张滋才;核稿:吕志祥;审稿:孔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