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志愿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4-09 17:19:59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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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

二、组织管理

成立2025年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各复试工作组按复试科目要求完成考生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复试,根据学校文件,我院不接受考生破格复试。

三、复试安排

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2025年申请调剂到我校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专业,且接收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科目

1.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通过当场抽题、当场答问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身心健康,学习态度及能力,科学研究精神、所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性、责任心、纪律性等。

2.外语水平面试:满分100分,通过当场抽题、当场答问或师生对话交流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外语语言能力。

3.专业知识面试(法学综合):

法学硕士“法学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通过当场抽题、当场答问的方式进行,考察范围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法律硕士 “法学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通过当场抽题、当场答问方式进行,考察范围为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

(三)复试流程、时间及地点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院通知时间段完成资格审查、体检及各科目复试。

1.体检

考生与资格复审时间在文理大楼633室领取体检表,通过兰州理工大学统一支付平台缴纳体检费用后加盖学院公章,学生填好个人信息,完成体检。

体检时间:2024年4月12日上午8:00—12:00。

体检地点:兰州理工大学校医院(兰州理工大学兰工坪校区)

注意事项:体检有采血检查项目,应清淡饮食,原则上应空腹采血。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

2.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4月11日14:30—21:00;4月12日8:30—17:30.

地点:兰州理工大学彭家坪校区文理大楼633室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携带如下证件和材料:

(1)应届毕业生:①准考证;②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③大学期间前7个学期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五年制专业打印九个学期)。

(2)往届毕业生:①准考证;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带照片面复印到A4纸)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3.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5年4月13日上午8:00开始.

复试地点:兰州理工大学彭家坪校区文理楼。具体如下:

(1)法学硕士、法律(非法学)

候考室:文理楼6楼638室

综合素质科目复试地点:文理楼6楼633室。

外语水平科目复试地点:文理楼7楼720室。

专业知识科目复试地点:文理楼6楼642室。

(2)法律(法学)

候考室:文理楼4楼442室

综合素质科目复试地点:文理楼5楼532南室。

外语水平科目复试地点:文理楼5楼537室。

专业知识科目复试地点:文理楼5楼515室。

考生需在上述时间准时前往科目复试地点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科目复试的,视为主动放弃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

四、成绩评定及拟录取规则

(一)复试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方法

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三科复试成绩在考生现场回答完毕后,由复试小组成员当场评定。每名考生单科(综合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复试成绩为相应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现场给定成绩的平均成绩。

2.复试成绩构成

外语水平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40%。

3.考生待录取总成绩构成

待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二)拟录取规则

复试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考生待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最后一个招生计划出现两名及以上考生待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根据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资格;以上均相同时,依次根据初试成绩总分、专业课程一、专业课程二、政治、外语分数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资格。

特别强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费用

1.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文件规定, 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2.体检费用 60元/人。

3.以上费用均通过兰州理工大学校园网统一支付平台支付。

六、专业知识复试参考书目

(一)法学硕士

1.《宪法学》 编写组:《宪法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编写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版。

3.《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民事诉讼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版。

(二)法律硕士

1.《法理学》编写组:《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2.《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3.《民法学》编写组:《民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版。

七、其他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泄露复试题目。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已经参加复试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931-2976092 张老师

法学院    

2025年4月9日